5月26日举行的2016年第二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上,证监会相关负责人首次说明了并购重组监管政策的最新五大方向,其中,“优质并购重组申请豁免,直接上并购重组审核会;规定借壳上市与IPO‘等同’审查;引入优先股和定向可转债、支持财务顾问提供并购融资、支持并购基金发展;强化信息披露”等政策被明确在内。
核心要点:
1.借壳上市趋严,明确规定借壳上市与IPO“等同”审查。
2.并购重组完成后,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提高的,所持老股也承诺锁定12个月。
3.支持财务顾问提供并购融资。
4.监管层正研究并购重组支付创新方式,引入优先股和定向可转债等。
5.优质并购重组申请豁免,直接上并购重组审核会。
并购重组监管明确五大方向
第一,强化信息披露,弱化实质审核。该培训官员明确,并购交易的审核理念逐渐由过去对作价、交易的实质性判断向放松管制转变,尤其是对于经过交易各方充分博弈后的产业整合而言,其核心监管理念是信息披露,通过完善公司的博弈机制,发挥中小股东在过程中的参与权,保证定价和交易过程中的程序正义。
第二,流程简化、分道审批,审批效率提升。该培训官员透露,对于涉及多项许可的并购重组申请,实行“一站式”审批,即“对外一次受理,内部协作分工,归口一次上会、核准一个批文”;并购重组审批将实施分道制,即“优质并购重组申请豁免,直接上并购重组审核会,进一步缩减审核周期。”
第三,支持并购重组创新,完善机制安排。该官员透露,监管层正研究并购重组支付方式创新,引入优先股和定向可转债等;完善市场化定价机制,增加定价的弹性,拓宽融资渠道,支持财务顾问提供并购融资,支持并购基金发展,改善并购融资环境。
第四,分类审核,借壳上市趋严,已明确规定借壳上市与IPO“等同”审查。
第五,提高并购重组审核透明度。自2012年10月15日起,证监会对外公开并购重组申请基本信息及审核进度,并每周更新;其后公开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,并完善上述表格,增加接收材料时间,反馈回复的时间,加强流程控制。
针对并购重组监管政策转变对于市场造成的影响,该培训官员向在培训现场的数十位保代分析称,并购重组政策调整的积极意义在于:推动市场发展、提高市场化水平、降低交易成本、提高并购绩效、强化公司治理、鼓励市场创新。